上海尚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2025-02-21

案件名称

上海尚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0110环不罚〔2025〕1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尚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1HRJ4D5C

法人

李尚兵

处罚事由

2024年12月1日,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赴位于杨浦区杨树浦路640号的抖音集团上海滨江中心项目工地现场检查,现场有一台上海尚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所有的柴油挖掘机(型号:SY200C),该挖掘机已向区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种类、数量、使用场所等情况,已领取识别标志,识别标志号为沪U3-29495,但未将识别标志粘贴于显著位置。单位上述行为属于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鉴于该单位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现依法决定对该单位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

不予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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