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浩环卫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2025-02-14 案件名称 |
上海信浩环卫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固体废物出直辖市行政区域处置,未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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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0环罚〔20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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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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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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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信浩环卫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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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0792724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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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范祥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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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移交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关于转抄告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线索移交函>的函》(沪交执案〔2024〕65号)线索信息,2024年11月22日,经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查确认,上海信浩环卫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租赁上海东今运输有限公司位于杨浦区虬江码头路2号(5-1)仓库,从事建筑垃圾和渣土堆放、转运。 2024年9月6日,该单位安排一辆车牌号为鲁D98160/鲁H0HA3挂的货车装运建筑垃圾约36吨,从上海市杨浦区虬江码头路2号(5-1)仓库转移至浙江省嘉兴市。建筑垃圾属于固体废物,该单位转移固体废物出上海市行政区域处置,未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上海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跨省转移处置建筑垃圾取得收益2200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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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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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1、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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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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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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