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收好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2025-01-06 案件名称 |
上海收好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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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0环罚〔2024〕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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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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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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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收好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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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0MADJXPHQ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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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黄桂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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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24年9月30日,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委托东方国际集团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单位的设备噪声进行监测。根据2024年10月12日出具的监测报告(项目编号:NKY202406215)显示:该单位东边界外一米噪声排放值为66dB(A),南边界外一米噪声排放值为65dB(A),均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2类区昼间时段限值60dB(A)。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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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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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陆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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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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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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