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煊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2025-01-06

案件名称

上海煊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禁止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0110环罚〔2024〕28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煊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CKUC0T01

法定代表人姓名

黄志权

处罚事由

2024年11月20日,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天章路西起秦皇岛路,北接杨树浦路;宁远路南起天章路,北至杨树浦路市政道路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施工现场有1台柴油挖掘机(机型:PC200-8,产品识别号为:*KMTPC180L62BA3369*)正在使用,未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识别标志。经查,上海煊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现场使用该台柴油挖掘机从事施工作业,该台柴油挖掘机已申领环保识别标志,环保识别标志为2-AD005688,属于国Ⅱ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上海市杨浦区为外环线以内区域,该单位使用的该台柴油挖掘机在上海市杨浦区使用。

处罚依据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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