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行政处罚摘要

2024-12-04

案件名称

袁伟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0110环罚〔2024〕26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袁伟

公民身份号码

32128419xxxxxx0219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

 

处罚事由

2024年11月2日,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赴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平定路的哔哩哔哩项目工地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现场有一台你所有的柴油铲车(发动机型号:60101000179、品牌:龙工牌)。你对该铲车未向区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种类、数量、使用场所等情况,未领取识别标志,并未将识别标志粘贴于显著位置。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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