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敏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2024-09-13 案件名称 |
上海宏敏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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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0环罚〔2024〕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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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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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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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宏敏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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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7MADNTTK0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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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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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24年7月8日,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杨浦区杨树浦路2200号哔哩哔哩新世代产业园项目工地进行现场检查,该工地有一台环保标志号牌为3-AED15590的挖掘机正在使用,杨浦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台挖掘机进行了尾气监测。根据上海市杨浦区环境监测站2024年7月22日出具的检测报告(任务编号:FD-2024-7-4(n))显示,该台环保标志号牌为3-AED15590,机械VIN码:66SE12EWNM1000106的挖掘机,排放尾气的光吸收系数为2.10m-1,根据《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的光吸收系数标准限值为0.50 m-1,结果判定为超标。2024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杨浦区杨树浦路2200号哔哩哔哩新世代产业园项目工地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台挖掘机为上海宏敏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杨浦区杨树浦路2200号哔哩哔哩新世代产业园项目工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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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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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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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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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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