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长阳店)行政处罚摘要
2023-11-20 案件名称 |
上海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长阳店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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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0环罚〔202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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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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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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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长阳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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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X073212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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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翁晓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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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接居民噪声投诉,2023年9月27日,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赴该单位位于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750号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从事商品零售批发,经营正常。该单位正在使用一台柴油发电机进行发电,该发电机型号为HPM 16V2000G62。噪声源来自该柴油发电机。在现场,我局委托东方国际集团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单位进行边界噪声监测。根据东方国际集团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出具的《测试报告》(NKY202305571),该单位西边界外一米(正对发电机房)昼间噪声排放值为79 dB(A),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1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规定的2类区昼间时段60dB(A)的排放限值。”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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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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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壹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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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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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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