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泾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2023-06-30 案件名称 |
上海泾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涉嫌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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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0环罚〔202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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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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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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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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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267455688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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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周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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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23年4月19日,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杨浦区新江湾社区N091104单元B2-01地块住宅项目工地进行检查,该工地位于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东至江湾城路,南至B2-04公共用地,西至B2-02、B2-03地块,北至国晓路。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工地北侧国晓路出入口和项目工地南侧河道边的2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其中一台型号规格为LD-0DM-3、另一台型号规格为ALK-801)移位至项目部办公区。2023年4月27日,经调查核实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总包单位,易扬尘施工(混凝土结构、砌筑结构施工及相应配套施工)的实际施工单位为上海泾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上海泾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施工方便擅自移动扬尘在线监测设备。上述行为属于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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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一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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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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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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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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