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敏永刚餐饮美食店行政处罚摘要

2022-07-29

案件名称

涉嫌未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0110环罚〔202211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身份证号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敏永刚餐饮美食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MA1G9CT85T

法定代表人姓名

苏小龙

处罚事由

2022112日,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处罚依据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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