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物保健有限公司杨浦分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2022-01-17
案件名称 |
上海动物保健有限公司杨浦分公司无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射线装置案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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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0环罚〔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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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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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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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动物保健有限公司杨浦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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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0698773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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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人姓名 |
周秋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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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该单位暂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该单位有X光机1台,经查,该台X光机今年启用以后,只在2021年11月24日上午9:34分进行过一次犬胸部右侧位的拍摄活动,未收费,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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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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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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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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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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