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方桃譬李餐饮管理合伙企业典型案例分析
2021-10-29上海方桃譬李餐饮管理合伙企业典型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
上海方桃譬李餐饮管理合伙企业主要从事餐饮服务,2021年6月29日,执法人员接到居民投诉,对该单位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安浦路615号1楼101-6、101-7、101-8室的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正常,该店西门外侧有烧烤炉1台,产生的油烟经过烧烤炉自带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露天排放,属于未经过专用烟道无规则排放。
二、处理结果
该单位违反了《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已于2021年8月19日对该单位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2990元的行政决定。
三、法律微讲
《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专用的油烟管道用于油烟排放,未经专用管道排放油烟容易造成油烟溢散,直接导致油烟扰民情况发生。
四、法条链接
《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新开办饮食服务项目,不得采用下列方式排放油烟:(一)不经过专用烟道的无规则排放。
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违法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三款规定,饮食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排放油烟,或者擅自闲置、拆除油烟净化设施的,由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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