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臻悦护理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2021-08-25
案件名称 | 上海臻悦护理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需要维护、修理或者出现故障而暂停使用的,未立即向市或者区环保部门报告,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0环罚〔2021〕14号 | ||
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臻悦护理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0MA1G8W3388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黄程强 | ||
处罚事由 | 该单位2021年6月16日因污水处理站的计量泵出现故障,无法进行自动加氯,需要修理,未立即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在2021年6月23日上海市杨浦区环境监测站进行监督监测时废水浓度超标,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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