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臻悦护理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2021-08-25

 

案件名称

上海臻悦护理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需要维护、修理或者出现故障而暂停使用的,未立即向市或者区环保部门报告,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0110环罚〔202114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臻悦护理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MA1G8W3388

法定代表人姓名

黄程强

处罚事由

该单位2021616日因污水处理站的计量泵出现故障,无法进行自动加氯,需要修理,未立即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在2021623日上海市杨浦区环境监测站进行监督监测时废水浓度超标,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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