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荣萍餐饮管理服务部行政处罚摘要
2021-01-04
案件名称 |
上海荣萍餐饮管理服务部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正常运行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0环罚〔2021〕1号 | ||
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荣萍餐饮管理服务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05997747656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程荣林 | ||
处罚事由 | 该单位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正常运行。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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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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