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2025年5月份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情况
2025-06-06 来源:上海杨浦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
现将我大队2025年5月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日常检查。5月份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5批次、255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85户次,其中检查医疗机构3户次,餐饮单位12户次,汽修单位55户次,其他环境污染源单位15户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2批次、996人次,累计检查企事业单位332户次。
2、行政处罚。本月行政处罚4起,罚款4.64万元,1起为行刑衔接,公安已立案查处。累计行政处罚10起,处罚金额30.92万元。责令改正5件,累计17件。本月不予处罚0起,累计不予处罚3起。
二、投诉调处情况
5月份大队共受理投诉96件(来电95件,微信1件)。其中,噪声45件,油烟33件,废气10件,废水3件,辐射1件,其他4件。投诉处理率100%。累计处理投诉395件。
三、执法检查具体情况
(一)夜间施工审批
本月共审批6个工地、夜间施工12批次,审批夜间施工天数20天。对审批后的工地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施工情况。累计夜间施工审批49批次、107天。
(二)专项执法行动
1、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综合执法检查。按照《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排污许可证后专项执法。主要检查企业排放废气、废水、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以及在线监控情况,检查排放污染物数量及排放口是否与排污许可证一致等。本月共检查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2家次,未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2、危险废物执法检查。根据国家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的要求,对危废产生、利用、处置等相关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关注辖区内产生危废的汽修单位,检查产生危废的种类、产量,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张贴危险废物标识,不同危险废物是否有分隔措施、是否有“三防”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是否制定并备案,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的,是否保存处置联单,并按要求制作台账。本月共检查产生危险废物单位43家次,发现1家单位危险废物贮存时间超过一年,1家单位危废标签版本未更新,3家单位危废标签内容填写不规范,7家单位危废台账不完善,现场作出行政指导,已即知即改。发现4家单位未粘贴危废标识,拟立案查处。
3、VOCs大气污染物执法检查。着重对辖区内加油站、涉喷漆的汽修单位进行检查,加油站重点检查汽油加油枪油气回收集气罩情况、卸油口密封圈情况以及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记录情况;汽修单位主要检查烤漆房、调漆房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维护检查记录以及作业环境全密闭情况。本月共检查涉VOCs单位10家次,发现1家调漆和洗枪工位弹簧门密闭性不佳,现场要求更换铰链。发现2家汽修单位危废标签填写不规范,已现场作出行政指导即知即改。
4、辐射安全许可证执法检查。按照《2025年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规定的检查职责、内容和频次等要求,对3家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一是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二是机房是否满足使用设备的空间要求和辐射防护要求。三是电离辐射标志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四是是否配有个人辐射计量仪、辐射检测仪、铅衣、铅围脖、铅防护手套等。五是操作人员是否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培训合格,培训在有效期内。六是台账记录,包括个人计量鉴定报告、个人剂量档案、每年职业健康体检等。未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5、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对本区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企业进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名录的准确性、月报和支撑材料的规范性和真实性、企业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的有效性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投诉举报和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转办有关问题线索的查实情况等。对上海闸电燃气轮机发电有限公司开展检查,该单位虽为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但未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该单位已制定并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已按时编制并报送年度排放报告,未见数据造假情况、已保存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
6、机动车检测机构执法检查。根据市环境执法总队移交线索,对上海交运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线索核查。发现上海交运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不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拟立案查处。
7、与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开展行刑衔接工作。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接投诉举报称某从事电连接器企业,将生产废水排入厂区内排水沟。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无废水处理设施,电连接器金属零部件表面预处理和抛光研磨工序等产生的废水直接通过车间内自行设置的排水沟排放,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态环境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离子(铜和锌)均超标十倍以上。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且环境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较严重,初步认定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及时与杨浦公安分局环食品药支队沟通,提请公安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杨浦公安分局在了解该单位超标排放重金属,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后,在生态环境部门的协助下,侦办取证并立案查处。依托此案件,杨浦大队行政执法人员与杨浦公安分局民警共同探索,通过联合办案、联席会议等方式逐步打通行刑衔接壁垒,促进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的常态合作,力争查办及时、有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