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2024年8月份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情况

2024-09-04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

现将我大队2024年8月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日常检查。8月份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95批次1185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395户次,其中检查医疗机构14户次,汽修单位105户次,餐饮单位70户次,其他环境污染源单位206户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18批次、4554人次,累计检查企事业单位1518户次。

2、行政处罚。本月行政处罚3起,罚款20.64万元,责令改正3件。累计行政处罚20起,处罚金额253.64万元。

二、投诉调处情况

8月份大队共受理投诉72件(来电70件,微信1,信访1件)。其中,噪声57件,油烟9件,废气3件,废水1件,固废1件,其他1件。投诉处理率100%。累计处理投诉584件。

三、执法检查具体情况

(一)夜间施工审批

本月共审批4个工地、夜间施工11批次,审批夜间施工天数29天。对审批后的工地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施工情况。累计夜间施工审批97批次、228天。

 (二)专项执法行动  

1、大气污染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为进一步加强杨浦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执法保障,有力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大气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大气污染整治专项执法,包括“28”保卫战、“清源”和“旋风”3个专项行动,检查企事业单位280户次(其中夜查11户次),出动执法人员840人次。结合28”保卫战对辖区内7家锅炉使用单位、4家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以及19家有喷漆作业的汽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发现1家单位危废贮存场所未上锁、1家单位废机油铁桶未存放至危废仓库,均现场即知即改。发现1家单位没有喷烤漆废气处理设施维护记录,要求完善。结合清源行动,对辖区内108户次工地和66户次餐饮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于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问题移交城管处理。结合“旋风”专项行动,检查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260台,针对未悬挂环保标识的问题,现场责令悬挂。

2、固定污染源和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一证式”执法监管模式,按照《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执法内容等要求,对辖区内6家持证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废气、废水、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排放以及污染防治情况、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检查排放污染物数量及排放口是否与排污许可证一致等。未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3、加油站及油库专项执法检查。本月共检查辖区内加油站3家,检查围绕“三查三看”展开,即:查管理台账,看日检、自检、年检和维护保养等管理要求落实情况;查设施设备,看加油枪油气回收集气罩、卸油口密封圈情况,油气回收真空泵运行是否正常,相关阀门是否处于常开或常关状态;查视频监控,看卸油油气管道连接情况,日常自检工作与台账记录工况一致性,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情况以及气液比。未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4、地下水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沪环规[2021]5号),对辖区内7家涉及地下水环境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加油站防渗处理和改造情况、监测井建设情况、废水、废气、废渣环境情况、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环保要求落实情况等。未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5、一般工业固废专项执法检查。本月共检查辖区内涉及一般工业固废单位20家次,重点检查一般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情况和合同签订情况,并建立规范化档案情况;一般固废分类贮存情况,以及贮存、处置场所是否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是否存在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行为;是否张贴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等。未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6、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为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两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突出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方面的工作成效。本月对辖区内2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危废产生单位是否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张贴有危废标识,有三防措施;是否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并保存出入库台账、转移联单;是否编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等。发现1家单位部分废机油桶无托盘、1家单位车间内废机油收集桶未张贴危险废物标签,均已当场整改

7、土壤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6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5处建筑工地开展土壤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在未达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上,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将修复方案、效果评估报告报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涉及转运污染土壤的,修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或接收单位是否有未按照规定填写、运行污染土壤转运联单的行为;是否单独收集、存放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未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8、辐射安全许可证专项检查。根据市环境执法总队《关于移交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线索的函》对辖区内9家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可能存在的未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法人名称或单位名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截止8月底,均已整改完成。

9、非辐射类建设项目事中事后执法检查。按照《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3家建设项目开展检查事中检查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决定的落实情况;建设项目发生变更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事后检查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未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2024年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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