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2024年5月份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情况

2024-06-05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

现将我大队2024年5月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日常检查。5月份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07批次621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207户次,其中检查医疗机构34户次,汽修单位14户次,餐饮单位5户次,其他环境污染源单位154户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37批次、2211人次,累计检查企事业单位737户次。

2、行政处罚。本月行政处罚1起,罚款0.1万元,责令改正12件。累计行政处罚10起,处罚金额67.7万元。

二、投诉调处情况

5月份大队共受理投诉64件(来电62件,微信2件)。其中,噪声54件,油烟6件,废气1件,其他3件。投诉处理率100%。累计处理投诉342件。

三、执法检查具体情况

(一)夜间施工审批

本月共审批6个工地、夜间施工12批次,审批夜间施工天数28天。对审批后的工地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施工情况。累计夜间施工审批75批次、172天。

 (二)专项执法行动  

1、固定污染源和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一证式”执法监管模式,按照《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执法内容等要求,对辖区内15家持证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废气、废水、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排放以及污染防治情况、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检查排放污染物数量及排放口是否与排污许可证一致等。发现1家单位未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年度执行报告。发现1家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现场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一般工业固废专项执法检查。本月共检查辖区内涉及一般工业固废单位6家次,重点检查一般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情况和合同签订情况,并建立规范化档案情况;一般固废分类贮存情况,以及贮存、处置场所是否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是否存在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行为;是否张贴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等。未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3、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为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两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突出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方面的工作成效。本月对辖区内9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危废产生单位是否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张贴有危废标识,有三防措施;是否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并保存出入库台账、转移联单;是否编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等。发现1家单位危废标签不全、危废管理制度未张贴,现场作出行政指导。

4、理学品牌射线装置使用专项检查。对辖区内3家使用理学品牌射线装置的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装置参数信息是否与《理学品牌豁免射线装置信息》一致,是否属于豁免范围,并现场指导3家单位在使用装置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未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5、γ移动探伤和放射性物品运输专项执法检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γ射线移动探伤辐射安全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41293号)、《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辖区内2家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射线装置是否与辐射安全许可证一致,工作场所电离辐射警示标识、警示灯、门灯联锁装置是否正常、有无放射性药物转让审批表、交接单和使用记录等。未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6、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6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排污许可证要求规范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发现1家单位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尚未备案,当场责令该单位于1个月内完成备案。发现1家单位污水处理站内一台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不正常,现场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对辖区内9家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编制自行监测方案,按照规定的频次、指标等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数据。指导1家单位对废水自行检测结果超标编制情况说明。

8、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专项执法检查。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5家新批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决定的落实情况、建设项目发生变更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未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9、开展加油站及油库专项执法检查。本月共检查辖区内加油站9家,检查围绕“三查三看”展开,即:查管理台账,日检、自检、年检和维护保养等管理要求落实情况;查设施设备,加油枪油气回收集气罩、卸油口密封圈情况,油气回收真空泵运行是否正常,相关阀门是否处于常开或常关状态;查视频监控,卸油油气管道连接情况,日常自检工作与台账记录工况一致性,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情况以及气液比。未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10、开展地下水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沪环规[2021]5号),对辖区内7家涉及地下水环境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加油站防渗处理和改造情况、监测井建设情况、废水、废气、废渣环境情况、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环保要求落实情况等。未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11、开展机动车检查机构联合执法检查。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上海检验检测条例》等规定要求,会同区环境监测站对辖区内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执法大队对实验室“三废”(废气、废水、危废)开展“三查三看”,即:查设施配备,看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查日常管理,看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查台账记录,看制度要求是否落到实处。检查发现1家单位未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案件正在调查。

12、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工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申领并粘贴环保标识,机械使用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冒黑烟情况,柴油车是否使用国六标准柴油。本月共检查工地32个,企事业单位或个人13家,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20台,检查发现2台已申请环保标识的叉车未悬挂环保标识,当场即知即改,当场悬挂。发现1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未申领环保标识,已立案查处。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2024年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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