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2023年12月份环境执法工作小结

2024-01-05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

      现将我大队2023年12月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日常检查。12月份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33批次399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33户次,其中检查医疗机构3户次,汽修单位20户次,餐饮单位14户次,其他环境污染源单位96户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23批次、6138人次,累计检查企事业单位2023户次。

2、行政处罚。本月行政处罚1起,罚款0.2万元,责令改正3件。累计行政处罚24起,处罚金额78.5744万元。

二、投诉调处情况

12月份大队共受理投诉63件(来电60件,微信2,信访1件)。其中,噪声42件,油烟10件,废气6件,废水1件,其他4件。投诉处理率100%。累计处理投诉921件。

三、执法检查具体情况

(一)夜间施工审批

本月共审批5个工地、夜间施工14批次,审批夜间施工天数32天。对审批后的工地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施工情况。累计夜间施工审批108批次、260天。 

 (二)专项执法行动  

1、开展正面清单企业非现场检查。对辖区内2022年至2023年列入正面清单的8家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企业以工业企业为主,另有汽修和加油站。根据与企业的电话、微信沟通和提供的视频、照片、台账等资料开展检查。查看正面清单企业是否存在生态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恶意偷排、违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伪造监测数据、篡改台账记录、逃避环境监管等违法行为。每年至少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1次非现场检查,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不再纳入正面清单。对于工业企业主要查看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台账记录情况、废水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的贮存、处置情况等。对于汽修企业主要查看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大气污染治理情况和废水管理情况。对于加油站主要查看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情况、油气回收情况、设备台账记录情况等。本次非现场检查未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开展建设项目(登记表)事中事后检查。对辖区内4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查看废气、废水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固废收集和处置情况、减噪措施落实情况、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是否与登记表一致等。未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3、开展秋冬危险废物领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油品储运单位,包括杨浦油库、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检查卸油口密封圈是否完好,密封圈是否定期检查维护更换,是否有危废贮存场所、出入库台账、处置合同、转移联单,检查危废“三防”措施以及是否张贴危废标识,是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区生态环境局备案等。本月共检查单位3家,未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现场告知上述单位加强安全检查巡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风险防范督导检查。主要检查辖区内工业企业、汽修单位和加油站。工业企业重点检查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车间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水处理台账记录情况;危险废物存储仓库、三防措施和危废标识,危废间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汽修单位检查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及台账记录情况、洗车和场地冲洗废水处理和排放情况加油站检查围绕“三查三看”展开即:查管理台账,查设施设备,查视频监控本月共检查单位17家,未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现场告知日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环境安全管理。

5、开展秋冬季节空气质量专项检查。为做好重点时段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源管控,保障进博会后空气质量,开展重点时段大气污染源管控日间、夜间巡查以及空气质量重污染黄色预警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工业企业落实政企合作政策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治理情况、加油站或油库油气设施运行情况、工地码头或堆场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汽修单位喷烤漆作业及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等。12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09人次,检查涉及大气污染源单位82家次,其中工业企业22家次,加油站16家次,工地29家次,汽修单位10家次,餐饮1家次。发现部分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悬挂环保标识,已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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