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2-06-07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各预算主管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会〔2022〕 2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内控报告主体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好内控报告的组织、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要积极推动本单位内控体系建设与实施工作,带头遵守和执行内部控制规定,并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承担主体责任。

二、准确填报数据、及时报送报告 

各行政事业单位请于 2022 年5月17日后,通过360等主流浏览器登录“上海财政网(网址:www.czj.sh.gov.cn)—首页—热点业务—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按照《通知》要求,在线编制《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并于6月2日前在网络平台报送报告(电子版)至各预算主管部门(没有预算主管部门的直接报送区财政局)。各预算主管部门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及时总结本部门内控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于6月10日前在网络平台报送汇总报告(电子版),汇总报告纸质版应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杨浦区财政局。

围绕电子会计凭证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2022年本市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关于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情况问卷调研,请各行政事业单位结合梳理本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聚焦支出业务主要风险,认真填写编报系统中的《关于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情况调研问卷》(详见附件中的附件3)。

三、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提高内控编报质量

各预算主管部门在指导所属单位开展编报工作的同时,应当对照《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详见附件中的附件2),逐项对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进行审核,对自查发现的异常数据应及时修正或说明,并于6月10日前发送至 ypczjkjk@vip.163.com 邮箱。加大内控报告的审核力度,抽取一 定比例的所属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数据的协调一致。

区财政局将抽取一定比例的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四、落实问题整改,强化结果运用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纳入 2022年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的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将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纳入区级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范围,对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同时,积极开展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内控工作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特别是针对重点业务领域和关键岗位,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开展相关风险评估和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单位发展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市局技术及业务联系电话:54679568*24113 63188029

区财政业务联系电话:25032910 25032912

附件: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1年度行 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会〔2022〕21号)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2022年5月7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印发

(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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