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杨浦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2021-03-31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杨浦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杨浦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沪财会〔2021〕14号)的规定,现将杨浦区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本区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本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学习,并实行在线测试。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杨浦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管理专项培训。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组织的专项培训。

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后,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三、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公布的《2021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杨浦区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为中华会计网校,网址:www.chinaacc.com,服务电话:4008104588。

四、培训须知

1、学分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2021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科目内容详见沪财会〔2021〕14号文件的附件《2021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

2021年是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一年,为更好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非上市大中型企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自主选取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等专业课程进行学习。

2、网络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学习、在线测试”方式,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3、培训管理。杨浦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区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咨询电话:65037010、25032897,监督电话:65632591。

4、杨浦区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杨浦区小微基地是免费为杨浦区小微企业提供会计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的公益性组织,2021年将开设新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税收政策、会计核算软件、小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应用等一系列在线培训课程,具体课程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杨浦区小微企业财会人员基地”,杨浦区小微基地网址:www.dycollege.com,点击“小微会计”板块。

 附件: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沪财会〔2021〕14号)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2021年3月30日

点赞0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