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脚底下”的安全 对擅自占用盲道说不
2023-09-21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给一些特殊群体带来了巨大的便利,方便了他们的日常出行,但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违法行为却时有发生,对公共安全造成隐患。
近日,五角场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政通路某号时,发现该处店铺正在搭建脚手架准备外装修,而在其门前人行道上堆放了大量用于搭建脚手架的钢管。经询问施工现场负责人后得知,装修施工单位办理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限于脚手架搭建占用城市道路),但执法人员随即发现,堆放的钢管位置占用了无障碍设施,影响了盲人的正常出行。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得给盲人提供便利的盲道出现安全隐患。对此,执法人员要求该处装修现场负责人立即改正此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盲人生活在黑暗中,盲道就是盲人的“眼睛”,希望社会公众都自觉维护盲人的利益,不占用、不破坏盲道设施。区城管执法系统也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杜绝辖区内存在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以保证盲人出行便利,守护盲人出行安全,让城市更有“温度”。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由交通、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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