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好心帮忙修剪树木,为何被罚?

2026-04-13 来源:上海杨浦

  【以案释法】好心帮忙修剪树木,为何被罚?

  案情简介:

  近日,控江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在辖区内某小区巡查时发现,该小区绿化带内一棵橘子树被人为修剪,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经查,该处橘子树为2025年12月中旬被修剪,修剪人员为某装修公司工人赵某,赵某并无绿化修剪相关资质。据赵某所述,因该橘子树遮挡了居民家中的光线,居民让其帮忙修剪,赵某出于好心,免费为居民修剪了这棵树。执法人员进一步查明,此次修剪行为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属于损坏绿化的行为。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上海市绿化补偿费标准》,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448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城市绿化具有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等公共功能,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公共资源。即使是小区内的树木,也承载着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不能因个人便利随意处置。赵某的行为出发点虽为助人为乐,但法律并未因此免除其责任。好心不能替代法律,帮忙也需守住底线。树木修剪并非简单的体力劳动,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不当修剪可能导致树木死亡、病虫害滋生,甚至影响树木的稳固性,造成安全隐患。因此,绿化修剪工作需要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操作。

  城市绿化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修剪、迁移或砍伐树木。但当小区的树木影响到采光或通风时,居民该如何合法合规地申请修剪、迁移或砍伐这些树木呢?居民应当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修剪申请,由业委会或物业公司委托小区绿化养护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修剪,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修剪。

  控江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进一步加大对居住区绿化的巡查监管力度,守护好居民身边的一草一木。同时,也呼吁广大居民自觉爱绿护绿,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当遇到树木遮挡采光等问题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共同守护好小区的青枝绿叶。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

  (二)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

  (三)在树旁和绿地内倾倒垃圾或者有害废渣废水、堆放杂物;

  (四)在绿地内擅自设置广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绿地内取土、焚烧;

  (六)其他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绿化或绿化设施补偿标准三至五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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