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杨浦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对象和执法事项公示
2026-05-28 来源:上海杨浦根据《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结合当前安全工作实际,2026年6月区应急管理局计划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1家。为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标准化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6月份执法对象和执法事项公示如下。
执法对象(21家)
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零售分公司第五十一加油站
上海名流星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上海银工线材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达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法柏瑞针织有限公司
上海仪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荣丰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奉浦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杨浦黄兴路店
上海君满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胜家梓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安悦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荟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最爱居家居有限公司
上海材九科技军工路分公司
上海惠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中域统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中瀚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单体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澄熠商贸有限公司
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执法事项
为切实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严格实施“综合查一次”检查要求,按照“行业领域+风险标签”模块化分组,开展计划检查。区应急局结合企业实际,对下列事项开展检查。
一、必查项(31项)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对资金投入保障的监督检查
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培训时间的监督检查
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监督检查
对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监督检查
对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监督检查
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
对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设备安装、使用、报废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的监督检查
对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物品场所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建筑物且保持安全距离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符合疏散要求,禁止锁闭、封堵的监督检查
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具备条件或者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管理协议和发包方统一协调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向承包、承租单位告知安全生产基础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将常驻本单位作业的承包单位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一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报告承包、承租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监督检查
对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地方人民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的监督检查
对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监督检查
二、特定项
(一)行业领域
1、生产经营单位
(1)危险化学品经营(加油站)企业(7项)
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考核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监督检查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定期检查、检测、巡护的监督检查
对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处于适用状态的监督检查
对运输工具的加油站设置紧急切断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或者采用阻隔防爆、油气回收技术的监督检查
(2)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企业(4项)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的监督检查
(3)建材企业(1项)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4)机械企业(2项)
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5)轻工企业(1项)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6)商贸企业(2项)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对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充电桩、电梯等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进行定期巡查的监督检查
(7)其他单位(4项)
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者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监督检查
对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对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充电桩、电梯等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进行定期巡查的监督检查
(二)风险特征
1、危险化学品(21项)
对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监督检查
对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设施、设备的设置及经常性维护、保养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粘贴或者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监督检查
对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符合国家标准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场所管理人员配备及其收发记录保存期限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场所设置明显标志的行政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储存场所内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场所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或者经检测、检验不合格,没有停止使用并按照规定予以维修或者更换的监督检查
对研制开发单位将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新工艺、新技术直接用于工业化生产,或者转让危险化学品新工艺、新技术时,未提供新工艺、新技术的安全论证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监督检查
对作业场所设置的标牌和图示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在实验室研发阶段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出具报告真实性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评价报告法规标准引用、关键危险有害因素评价、重大危险源辨识、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的符合性的监督检查
2、有限空间作业(9项)
对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审批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
对有限空间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的监督检查
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志的监督检查
对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的配备并对相关用品、装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监督检查
对有限空间辨识、防范措施、管理台账的监督检查
对有限空间作业配备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监督检查
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专题安全培训并如实记录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按照规定组织演练的监督检查
对有限空间作业按要求通风和气体检测的监督检查
3、特种作业人员(1项)
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期间工资支付和培训费用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