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2025-12-31 来源:上海杨浦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综合减灾等方面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结合本区实际,编制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四)《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五)《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六)《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

(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八)《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九)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减少事故发生,守牢杨浦城区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底线

(二)主要任务

1.科学制定执法计划。多维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隐患突出、事故频发、举报密集的“不放心”企业,持续优化“信用+风险”分类分级执法模式和“行业领域+风险标签”精准化执法事项集,整合各类专项执法任务,实现“综合查一次”。

2.强化街道业务指导。继续加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能力带教,做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等安全保障。实时掌握街道(功能区)入企指导服务进展情况,完善普适性检查与专业性检查相衔接、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3.深化跨部门联动执法。深化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联合区市监、文旅、消防等部门危化、工贸等企业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

4.推进全过程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审慎适用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依托数字化平台强化全过程监督,督促落实计划挂网、执法亮码、效能评估等创新工作要求。坚决纠正随意检查、重复检查、“走过场”检查等行为。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方式,即对重点单位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重点检查,对其他企业开展一般检查。

(二)范围

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加油站)企业,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工贸企业(含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以及粉尘涉爆的工贸企业),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为重点。

(三)内容

全量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执法事项为依据,严格按照经审批同意的《现场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安排

全年计划检查300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00家次(占比66.7%),一般检查100家次(占比33.3%)

(一)重点检查(200家次)

1.区重点单位执法检查105家次)

105家重点单位每家检查1次。

2.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抽查33家次

法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抽选33家单位,每家检查1次。

3.危险化学品综合性专项执法检查14家次

抽选14家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性专项执法检查,每家检查1次

4.工贸综合性专项执法检查14家次

抽选14家单位开展工贸综合性专项执法检查,每家检查1次。

5.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4家次

对本区内4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查,每家检查1次。

6.区级大型活动安全保障执法检查30家次)

30家区级大型活动布撤展责任单位每家检查1次。

(二)一般检查(100家次)

1.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45家次

抽选20家单位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每家检查1次抽选25家本区内宾旅馆、厂房仓库单位,联合区文旅、消防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每家检查1次

2.街道检查单位督导式联合检查5家次

抽选5家街道检查单位,会同街道开展督导式联合检查,每家检查1次。

3.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单位执法检查50家次

抽选5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单位,每家检查1次。

五、其他监管执法工作

(一)深化数智赋能安全生产监管

积极推动无人机技术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应用,探索使用无人机开展非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驱动的触发式检查,结合智能算法致力于实现无人机对异常情况的自主感知、主动发现、预警一体,辅助新质执法力提升。配合市应急局开展常态化指挥调度,实施全过程执法监督,运用人工智能辅助现场执法。

(二)强化安全生产触发式监管

对数字化平台产生的许可备案、隐患整改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智能预警提示,开展触发式监管。对全区范围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投诉件进行及时核查、跟踪,确保按期闭环与销账。

(三)其他有关事项

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督查巡查,配合完成交办的任务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区应急管理局将根据执法统计分析、事故发生及区委、区政府对区级大型活动安全保障的相关要求等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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