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解读
2025-06-03 来源:上海杨浦《上海市杨浦区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紧扣新形势下本市、本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对工作实际进行编制。现就《预案》有关内容以问答形式进行解读。
一、《预案》修订背景是什么?
原《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于2014年2月印发,至今已超11年,为杨浦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救援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期间,国家、上海市多项相关政策进行了修订发布,杨浦区部分行业主管部门也发生了机构改革与职责调整。2021年,国家修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同年,上海市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2024年,国家相继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上海市于2024年5月修订印发《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对预案名称、框架、职责分工等进行了调整。为贯彻落实应急预案新要求,健全本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机制,杨浦区曾进行多次修订,其中2020年修订了《上海市杨浦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但未发布,此次修订,杨浦区应急管理局严格对标上位法,结合本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牵头修订了《杨浦区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二、《预案》修订意义是什么?
此次修订不仅是对上级预案的“对标落实”,也是结合杨浦实际,提升本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能效,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区建设的生动实践。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新要求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国家层面、市级层面相继修订完善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为贯彻落实新要求,杨浦区开展预案修订势在必行。二是满足新形势下本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对处置的需要。此次《预案》修订不仅解决了原预案组织指挥体系不健全、责任不清晰等问题,更通过吸收近年来本区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应对处置、资源保障等创新做法,为有力有序应对新形势下生产安全事故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依据。三是完善部门分工配合、协同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需要。本区机构改革以来,涉及到很多行业领域部门和单位在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需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对本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处置工作机制、职责分工等进行相应地调整。
三、《预案》编制的主要政策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杨浦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四、《预案》修订的总体考虑?
此次《预案》修订力求契合本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提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对措施,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学、高效做好本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一是与上位预案保持衔接统一。严格按照国家修订出台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上海市修订的《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参考《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框架,与市级预案相衔接,且与区其他行业领域专项应急预案不冲突。二是明确相关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总体原则,明确应对牵头单位及职责。明确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设置专项工作组,理清职责任务。三是结合实际优化流程措施。立足区域特点,结合杨浦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实际,从实用性出发,进一步细化实化预案架构、责任、流程、措施等内容。四是坚持守正创新。保留原预案的成熟做法,并结合新形势创新完善,如引入区级“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平台整合资源信息,体现传承与创新。
五、《预案》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杨浦区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性火灾,危险化学品、工贸(含特种设备)、交通运输(含道路、轨道、水上)、建筑(含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水务工程、电力工程)等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重大活动(包括其预备性、收尾性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六、《预案》的预期目标是什么?
通过编制该《预案》,固化杨浦区近年来在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对工作中的成熟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杨浦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提升突发事件应对效能。通过科学、高效防范和应对本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降低事故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杨浦区高质量发展,推进韧性安全城区建设目标。
七、《预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预案共包括8个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第1章“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响应分级和工作原则等六个部分。
第2章“组织指挥体系”。分别介绍了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区应对牵头单位和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等内容。
第3章“先期处置”。该章节为此次修订增加的章节,主要明确了开展即时处置、联动处置和属地处置所采取的措施。
第4章“应急处置”。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开展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指挥与协调、现场处置、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处置流程。
第5章“后期处置”。在原预案“善后处置”的基础上增加了“保险”“调查与评估”的要求。
第6章“应急保障”。具体细化为通信与信息保障、队伍保障、装备物资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经费保障和技术保障等七项保障内容。
第7章“预案管理”。包括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内容,并强调了演练评估内容。
第8章“附则”。明确了预案实施主体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