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13”高处坠落重伤事故事故后评估-评估报告

2024-09-06

  一、事故简况

  2022年10月13日9时30分左右,在五角场广场,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京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名作业人员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预防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展开事故后现场核查评估。由杨浦区安委办牵头,会同杨浦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组成“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13’高处坠落重伤事故后评估工作组”,并邀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评估工作组通过收集事故调查报告和资料、分析案例详情,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及工作安排,进行现场评估,召开会议、查阅文件资料和现场调研,对中国京冶 “10.13”高处坠落重伤事故的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调查,形成本评估报告。

  三、评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21年修正)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应急统评〔2020〕8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规〔2023〕5号)

  四、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王某某,中国京冶副经理,行政处罚款已缴清,责任追究已落实。

  汤某某,中国京冶安全员,中国京冶对其作“取消2022年度年终奖的发放资格和2022年度先进工作者评审资格”的处理决定,责任追究已落实。

  周某、张某、李某某等9名事故相关责任人,中国京冶作出处罚决定,责任追究已落实。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中国京冶事故后运营情况

  中国京冶已基本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采取教育培训的方式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开展作业。

  (二)吸取事故教训和人员意识水平

  中国京冶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发生进行反思和认识;现场对其进行安全知识试卷测试,结果为通过。

  (三)现场隐患措施整改情况

  对事故后施工过程管理情况抽查,查见以下资料:施工方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场培训教育台账;劳动防护用品穿戴培训记录;施工机具安装检查验收表;电工巡检维修记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高危作业项目开工许可证;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证书;现场检查记录;雇主责任保险单;五角场彩蛋(上部)检测及清理工作风险评估等资料,事故预防措施基本落实,未见突出安全隐患。

  六、其他评估事项

  无。

  七、意见与建议

  中国京冶还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辨别能力、风险防控意识和现场管理能力,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管理力度,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二十一条要求重新修订主要负责人职责并严格履行其职责。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八、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通过对“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13’高处坠落重伤事故”进行事故后评估,综合意见认为该起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行政处罚已基本落实到位,涉事相关人员对事故发生做出反思和认识并吸取事故教训,事故预防与整改工作已基本落实。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13’高处坠落重伤事故”

  事故后评估工作组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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