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杨浦区安全生产执法对象及执法事项公示

2024-01-31

按照《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报审稿)》,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2月计划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家。

现将2月份执法对象和执法事项公示如下:

一、执法对象(11家)

 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

 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储运配送分公司

 上海廿一世纪冷藏运输有限公司

 上海表业有限公司

 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时尚中心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

 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美奥诺油品供应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零售分公司政本加油站

备注:以上2月计划内监督检查,不包括信访举报案件核查,参与督查、多部门联合检查,其他专项检查等计划外检查和日常巡查。

二、执法事项及要求

(一)安排人员配合现场检查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检查方式。重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等工作模式,对重点企业以外的企业,采用抽查方式开展一般检查。被检查企业应提前通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等到现场配合检查。

(二)请相关企业根据执法事项准备台账备查

区应急管理局将结合企业实际,对相关事项进行抽查,开展监督检查时,具体现场检查内容以现场检查方案为准,请相关企业根据执法事项准备台账备查。

综合类执法事项(13项)

1.对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监督检查

2.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监督检查

3.对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监督检查

4.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监督检查

5.对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6.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7.对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监督检查

8.对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高危行业领域及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的监督检查

9.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并归档,并按要求进行备案的监督检查

10.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11.对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监督检查

12.对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监督检查

13.对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执法事项(16项)

1.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

2.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的监督检查(查封或者扣押物品和查封场所的行政强制)

3.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监督检查

4.对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5.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

6.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按规定申请变更的监督检查

7.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监督检查

8.对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紧急切断功能的监督检查

9.对液氨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的监督检查

10.对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督检查

11.对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的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

12.对控制室或机柜间朝向的监督检查

13.对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正常投用的监督检查

14.对危险化学品分区分类储存,定量、定品种储存的监督检查

15.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监督检查

16.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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