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相关事务申请
2019-10-22长期护理保险相关事务申请
主管部门市医保局
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44号)
申办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
1、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0周岁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周岁及以上。
申请材料
1、无社保的情况下提供参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社保卡原件;
3、无社保的情况下提供本人医保卡;
4、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申请确认表;
5、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办理程序
【本事项可“全市通办”】
当事人携带必须材料至受理中心申请办理,受理中心前台收件,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免费
信息来源:上海社区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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