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新规首日长海城管开出首张罚单

2024-06-03

  2024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拉线充电、蓄电池入户充电等违法行为,顶格罚款可达5万元。

  新条例实施首日,长海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大对辖区住宅小区楼栋的执法检查力度,并开出了第一张“飞线充电”罚单。

  晚上9时23分,执法人员来到清源环路某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时,发现有居民在楼栋口私拉电线为电瓶车充电的情况。执法人员立即根据现场情况排查,找到了飞线充电的车主,对其进行教育宣传,告知违规充电的安全危害,并责令改正。

  同时,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按照简易处罚程序,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认识到了错误,现场缴纳了罚款,称以后会注意规范充电和停车。

  不久前,长海路街道某小区一居民从5楼家中拉出一根电线至一楼,为停放在一楼地面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导致电动自行车起火严重焚毁。事后,车主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被长海派出所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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