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线充电”隐患大,城管执法护安全

2024-06-25

  “你好,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我们将对你的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五十元。”6月3日上午,平凉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开出了首张罚单。

  自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较之于旧版本,新规围绕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作出相关制度设计,明晰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条例规定: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5月中旬,中队就新《条例》的实施,跨前一步展开全方位宣传。针对小区,利用社区工作室平台,联合居委、物业开展《条例》宣传,特别是利用电动自行车联合排查的契机,开展精准宣传。针对沿街商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垃圾分类、跨门经营等专项整治,开展《条例》连带宣传。针对工地、园区、商厦等区域,对园区负责人、商厦物业等开展沟通宣传,要求做好相关区域的排查和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自5月中旬以来,共张贴宣传海报30余张,开展各类宣传教育120余起,切实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6月1日起,中队开始对辖区内非机动车的“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发现“飞线充电”10起,教育10起,整改10起,行政处罚2起,处罚金额100元,切实提升执法威慑力。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问题永远在路上。平凉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从岗位职责出发,将专项整治与日常治理相结合,将普法宣传与整治执法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实现新《条例》落地、入心,守护社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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