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这些《民法典》案例题你都答对了吗

2020-09-30

       自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以来,我国正式进入了“民法典时代”。平凉司法所也积极组织、广泛开展了各项学习宣传活动,工作人员更是以身作则、带头学法,认真进行民法典基础知识测试的备考。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学习,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积累,不妨跟着我们一起做个小小的测试,看看下面这些题你都答对了几道~

       某网红因声音独特并拥有特定的口头禅而被大众熟知,如果该网红想使用法律手段对自己的声音加以保护,对其声音的保护应当参照(   )保护的有关规定。

       A.身体权

       B.名誉权

       C.姓名权

       D.肖像权

       【解析】本题答案选D。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某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李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李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若干元可得到奖券一张,李某代购电教器材,得到五张奖券,他自己把这几张奖券收了起来。后来百货公司抽奖,这几张奖券中的一张中了头奖,可得到彩色电视机一台,该电视应当(   )。

       A.归学校所有

       B.归学校所有,但应当给李某以适当补偿

       C.归李某所有

       D.归学校与李某共有

       【解析】本题答案选A。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李某作为学校的代理人,其受委托购买电教器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学校,李某从事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也应归学校所有,故奖券应归学校所有,因中奖所得的彩色电视机也应归学校所有。

       王女士,50周岁,不婚主义者,无子女,现想要收养孩子。根据《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女士须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B.王女士作为收养人,她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C.如果王女士要收养一名男孩,可不受二人年龄差的限制

D.如果王女士要收养的男孩九周岁,则无需征得该男孩的同意

       【解析】本题答案选A。

       A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故选项A正确。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故选项B错误。

       C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故选项C错误。

       D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故选项D错误。

       刘老太立下遗嘱,房子由儿子继承,但希望照顾他多年、无子女无房产的保姆吴阿姨继续居住,她可以怎么做呢?

        A

      【释法】刘老太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保姆吴阿姨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民法典》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张某父母育有三名子女,2013年父亲去世,未立遗嘱,2015年母亲去世前,在两位好友的见证下,以录像方式立下遗嘱,表示在自己生病期间张某一直尽心照料,决定把一套房产留给张某,存款12万元则留给张某的两个姐姐。张某的两个姐姐认为录像形式的遗嘱并非有效遗嘱,父母遗产应该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

       【释法】《民法典》对录像遗嘱的订立形式和要求作出了规范,明确了其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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