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印发,提出加快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加大普惠金融服务支持

(2023年06月02日)

5月17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办“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吴金城介绍了本市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及近期出台的《上海市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戎之勤、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魏陆、市税务局副局长吴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吕进中、闵行区副区长李锐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小企业是促进发展、稳定就业、保障民生的重要依托,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要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支持本市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助力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提升抗风险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夯实稳增长基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订《若干措施》,经市政府同意,予以正式发布。

   《若干措施》中提及信用相关工作,内容如下:

   ◆  加大普惠金融服务支持。落实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支持银行加大普惠信贷投放。实施普惠金融顾问制度。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推进“融资畅通”工程和无缝续贷“十百千亿”工程,至2023年底普惠贷款余额达1.1万亿元、无缝续贷累计投放突破1.2万亿元,为企业节约成本100亿元以上。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机制延期至2023年底,纾困融资金额突破6000亿元。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构建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  降低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成本。对2022年第四季度通过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从上海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普惠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2%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落实2023年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保持1%(含)以下。

   ◆  支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持续推动“浦江之光”行动升级,完善改制上市培育机制,对后备库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加快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