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信用激发行业内生动力

(2021年02月05日)

    苏州近日出台全国首个市级“劳务派遣信用”地方标准及配套政策。据苏州市人社部门消息,自2月1日起,对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全面实行信用等级评价。

    此次出台实施的“劳务派遣信用”地方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规范》,配套政策为《苏州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标准一办法”)。
    据介绍,“一标准一办法”以公正性、科学性为基本原则,将劳务派遣单位分为A、B、C三个信用等级,A级细分为A、2A、3A、4A、5A级五个等级。评价内容主要包含初始分、基本指标、附加指标3大类,包括企业资质、规模效益、发展潜力、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等5个一级指标,并逐项细化为经营年限、社会责任、失信行为、违法行为、纠纷调解机制等14个二级指标。依据评分,A级大于等于100分,综合评价为优秀。B级大于等于80分且小于100分,综合评价为合格。C级小于80分,综合评价为失信。不参加年度核验的对象,直接评为C级。公共信用信息审查报告中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不得评A级。
    按照规定,对获评A级以上的单位,将给予减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频次,免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稽核,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红名单”,授予荣誉证明等相应正向激励措施。评为C类的单位列为重点监察对象,将采取警示约谈单位负责人,向相关用工单位通报其信用等级,并发放用工风险提示函等监管措施。同时,苏州市人社部门将建立劳务派遣诚信单位培育机制,指导有条件的单位争创信用评价A级及以上示范单位,激发行业企业争先创优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