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诚信兴商文化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022年09月20日)

诚信是经商之本,也是市场经济的生命和灵魂。为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今年6月,杨浦区法院积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主题活动。充分借助官微载体及全媒体矩阵,发布《定制品牌家具遭“飞单”?法院:经销商构成根本违约》典型案例,通过司法裁判对于“飞单”这一典型的商业不诚信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对家具定制行业起到警示和规范作用,以信用建设评价、引导等职能作用倡导诚实守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相关宣传稿件被上海政法综治网、上海法治报、上海高院官微等媒体广泛刊载报道。

 

附件:《定制品牌家具遭“飞单”?法院:经销商构成根本违约》新闻稿

 

附件:

 

定制品牌家具遭“飞单”?法院:经销商构成根本违约

 

花费48万余元定制品牌家具,不料遭遇“飞单”,收货时仅有15%的家具符合品牌要求。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杨浦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购销合同,家具经销商承担违约责任。

案情回放

2019年11月,某设计公司与某家具公司就签订家具定制合同事宜进行协商沟通。后家具公司销售人员带领设计公司负责人至M品牌家具的工厂和展厅参观家具样品。设计公司负责人在展厅中挑选了部分带有M品牌商标的家具样品及家具款式。此后,双方在微信群中就选购的家具款式、数量、颜色、尺寸、价格等进行多次协商讨论。

2020年3月,设计公司与家具公司正式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后附清单中列明了家具图片、名称、配色(附有配色卡,部分配色卡中有M品牌标识)等,但并未明确所购家具品牌为M品牌。合同签订后,设计公司共计支付家具款48万余元。

同年5月,家具公司陆续交付家具并进场安装。设计公司提出异议,认为交付的家具质量差且并非M品牌。家具公司承认其交付的家具中M品牌产品的占比仅为15%。设计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购销合同》、家具公司自行取回已交付的家具并返还货款、赔偿利息损失等。家具公司辩称,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家具品牌,应继续履行合同,且定制类家具,经过拆装无法恢复原状,不同意取回。

上海杨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购销合同》中对于家具公司应交付的家具品牌未做明确约定,但家具公司在合同洽谈过程中带领设计公司人员去M品牌工厂和展厅参观家具实物,多次向设计公司明示或默示M品牌工厂是其公司下属工厂,还用标有M品牌标识的色卡让设计公司选择家具颜色、且M品牌公司人员对于设计公司至其工厂及展厅看货选购予以配合等一系列行为,均足以让设计公司主观上产生其定购的家具为M品牌的认识和信赖,故家具公司应向设计公司交付M品牌家具。但家具公司实际交付的家具中仅15%部分为M品牌,显属违约,家具公司部分履行行为并不足以实现设计公司定制家具的合同目的,《购销合同》应予解除。综上,对于设计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家具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近年来,定制家具行业发展迅速,但也鱼龙混杂。部分经销商在取得大品牌授权后,表面上销售给用户的是大品牌家具,实际下单后却找低廉的小工厂加工生产、安装,谋取更大的收益,这种移花接木、“飞单”行为,行业中并不鲜见。

这种行业乱象,一方面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得消费者无法清晰辨别所购产品真正的品质,无法购买到自己心仪的产品;另一方面又破坏了行业知名品牌的销售渠道及品牌公信力,损害了品牌厂商的商誉和利益。长此以往,更将破坏公平公正的诚信兴商的营商环境。

“飞单”行为属于典型的商业不诚信行为,司法裁判对于该类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将对家具定制行业起到规范和引导作用,有助于定制家具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