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杨浦区体育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
2025-03-31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不断优化体育营商环境,现制定2025年度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并实施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构建规范的监管体系;推广应用行政执法“检查码”,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坚决防范“重复查、多头查、随意查”等问题,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涉企行政检查能效。
二、主要任务
1.编制依据。根据《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具体情况,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2.检查内容。组织开展对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经营者是否公示经营信息的日常检查。持续开展对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经营者是否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的日常检查。组织开展对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经营者是否按照规定设定预收金额和可兑付的服务期限、次数的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对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经营者是否信息对接、报送相关信息、按照规定采取预收资金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的日常检查。
3.检查对象。杨浦区内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机构,包括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管理领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主体。
4.检查比例、频次和方式。上下半年各组织1次专项检查。会同区文旅局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进行执法检查。上下半年各组织1次,每次5家。
三、检查主体
区体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局属事业单位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或者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检查。
四、检查要求
1.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人员应当持有行政执法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检查码”,检查时向检查对象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和“检查码”。
2.如有举报投诉、上级交办、线索移送等情况,应当按照触发式行政检查要求开展。
3.检查中如存在违反开放规定的,应当主动告知整改事项的依据与要求,做到“记录在案、告知到位、监督整改”,并针对不同情形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将相关材料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
4.提高检查效率和质量,及时记录检查情况,做好汇总统计。检查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将检查记录共享和移送给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