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曲实业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5-04-27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沪市监杨撤决〔2024〕1002024019号
被许可人:上海柏曲实业有限公司
被许可人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8000995117;
经营范围:纸制品,办公用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电子产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装潢材料,不锈钢制品,金属材料,管道配件,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消防器材,船舶,冶金原料(除国家专控)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建筑工程,水电安装,摄影摄像服务。【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立群;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支路26弄26号3152室;
行政许可事项:上海柏曲实业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2014年1月27日准予被许可人变更登记。
现查明,被许可人变更登记文件中《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上海柏曲实业有限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上海柏曲实业有限公司转为一人有限公司的决定》、《股东身份确认备案书》为虚假材料,系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
以上事实,有张立群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证明。
我局于2025年3月11日将拟撤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2014年1月27日作出的准予上海柏曲实业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告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并告知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均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2014年1月27日作出的准予上海柏曲实业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被许可人应于贰零贰伍年肆月叁拾日(大写)前,携带上海柏曲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交至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怀德路600号。
被许可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