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2024年度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5-03-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杨浦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区共有注册出版物企业91家、印刷企业41家、电影放映场所共18家,其中点播影院4家。根据法定职责,我办具有行政许可、行业监管职能,不具有行政处罚、司法职能。
主要业务包括: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出版物出租经营的备案、出版物网上发行的备案、出版物临时零售点备案、设立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许可(不含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对影院监督检查等、协助相关企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对其进行行政监督等。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办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3件。其中,电影放映事项4件、出版物事项38件、印刷企业事项1件。出版物事项38件中,新办17件、变更10件、注销7件、网上发行3件、临时零售点1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4年,我办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本市“放管服”改革与行政许可监管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常态化监管和重点监管协调互补。
一是落实改革要求,完善监管制度。贯彻落实“简化前期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立足主管行业业态,依据“谁审批,谁监管”原则,进一步梳理电影放映、出版物零售和印刷业相关许可事项,不断完善审批后监管机制。完成对全区监管对象的摸底排查,形成出版物零售、电影放映与印刷业相关企业清单。
二是执行监管制度,做好常态监管。我办严格实施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指导协调杨浦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开展日常巡检。全年,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共对辖区内15家电影放映经营场所、4家点播影院开展检查,出动稽查89人次,检查场所63家;共检查出版物印刷场所12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查处案件5件。
三是紧扣重要节点,落实重点监管。根据市级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对辖区内影院、实体书店进行全覆盖检查,适时强化监管力度。对印刷企业开展随机抽查,每两月上报一次检查情况,形成双月报制度。
四、改革创新情况
配合市级审改部门,作为电影院业态试点区,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五、监督制约情况
一是理清职权边界。严格执行“受理—初审—复核—决定”各环节的人员分离,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权限,全年未发生越权审批案例。
二是做好文本存档。优化对已发放的许可证的原始申请材料的整理存档,随时接受横向与纵向监督。
三是签署责任承诺。联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组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从分管领导到科室负责人到科室工作人员,层层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承诺书》或《廉洁从政承诺书》,明确“问题、责任、项目”清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行政许可审批的跨部门协同有待加强。同时,一定程度上存在审批系统和制证系统分离的现象。对此,将在市区两级审改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进一步优化“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基础支撑,简化涉企政务服务手续。
二是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设立电影放映单位等审批事项的办件时效需进一步提升。承诺办件时效受勘察场地、法规培训等影响存在一定滞后现象。为此,要主动向上争取,积极沟通对接,用好“一业一证”改革契机,全力提升全程网办率与办件时效。
上海市杨浦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