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智匹贸易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5-02-26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沪市监杨撤决〔2024〕1002024018号
被许可人:上海智匹贸易有限公司
被许可人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000119622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办公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建筑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勋;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铁岭路38号1层(集中登记地);
行政许可事项:上海智匹贸易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0日准予被许可人变更登记。
现查明,被许可人变更登记文件中《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为虚假材料,系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
以上事实,有秦华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证明。
我局于2025年1月7日将拟撤销秦华在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0日作出的准予上海智匹贸易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时担任的监事职务告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并告知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均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秦华在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0日作出的准予上海智匹贸易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时担任的监事职务。
被许可人应于贰零贰伍年贰月贰拾捌日(大写)前,携带相关材料至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上海智匹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备案登记。地址:怀德路600号。
被许可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