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强实业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4-10-09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沪市监杨撤决〔2024〕1002024003号
被许可人:上海维强实业有限公司
被许可人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0000621402;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通讯器材(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金属材料、木材、电线电缆、石材、水暖器材、钢材、汽摩配件、塑料制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家具、纸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电器产品的销售,绿化养护,物业管理,商务咨询(不得从事经纪),自有机械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强;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支路26号2203室;
行政许可事项:上海维强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浦分局2013年2月5日准予被许可人设立登记。
现查明,被许可人设立登记文件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上海维强实业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维强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为虚假材料,系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
以上事实,有赵维品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证明。
我局于2024年8月23日将拟撤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浦分局2013年2月5日准予被许可人设立登记告知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并告知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浦分局2013年2月5日作出准予上海维强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应于贰零贰肆年拾月贰拾贰日(大写)前,携带上海维强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至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怀德路600号。
被许可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