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覃锏贸易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4-09-02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沪市监杨撤决〔2023〕1002023038号

被许可人:上海覃锏贸易有限公司

被许可人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0000970334;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钟表、家具、音响设备、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按本市产品目录经营)、灯具、装饰材料、家用电器、健身器材、工艺品、床上用品、花卉、苗木的销售,计算机硬件安装、维修,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剑平;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伟路139弄2号1幢438室;

行政许可事项:上海覃锏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8日准予被许可人设立登记。

  现查明,被许可人设立登记文件中《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和《签章真实性承诺书》为虚假材料,系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

  以上事实,有马顺兴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证明。

  我局于2024年4月25日将拟撤销马顺兴在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8日作出的准予上海覃锏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担任的监事职务告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并告知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均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马顺兴在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8日作出的准予上海覃锏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担任的监事职务。

  被许可人应于贰零贰肆年玖月玖日(大写)前,携带相关材料至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上海覃锏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备案登记。地址:怀德路600号。

  被许可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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