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胖丁水果店(王子飞)》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2024-04-07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沪市监杨履催〔2023〕102023001513号
上海市杨浦区胖丁水果店(王子飞):
本局于2023年10月23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杨处〔2023〕102023001513号)。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 系 人:王甲红、郑浩 联系电话:65883193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2811号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4年4月7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点赞0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