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4-0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杨浦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一网通办平台共涉及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设立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许可(不含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等事项10件,均为即办件(涉及现场核验、勘查、评级、其他部门流转及补贴经费发放、公示等情况均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我办认真开展行政许可证审批工作,新办理行政许可证16家,其中印刷企业3家、出版物经营企业11家,商业影院1家,点播影院1家。

  其他事项办理情况如下: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变更6家,出版物网上备案3家,出租经营备案1家。

  同时,认真完成年度核验工作,完成年检105家,出版物经营企业87家,其中通过年检68家、暂缓年检13家、注销登记6家;电影放映企业18家,其中延续17家,注销1家。完成年报审核工作,完成年报审核82家,其中出版物经营企业44家,印刷企业38家。相关工作均按时受理、审查并办结。当前,已通过“一网通办”实现收件、受理、审查和执照寄发的全程办理,事项办理过程中及时通过电话和网络告知办件状态。现场咨询和帮办窗口设置在杨浦区怀德路600号综合窗口。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3年,我办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行政许可监管与国家和本市改革要求相结合相关工作,实现常态化监管和重点监管有机衔接、协调互补。

  一是落实改革要求,完善监管制度。根据国家和本市“放管服”改革提出的“简化前期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精神,结合行业行政许可特点,根据“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电影放映、出版物零售和印刷业相关的10项许可事项进一步梳理,明确了监管职能,完善了审批后监管工作机制。

  二是执行监管制度,实现常态监管。我办严格实施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杨浦区文化执法大队展开日常巡检,对辖区内15家电影放映经营场所、6家有证点播影院开展检查18次,出动人员67人次,检查场所44家次。另外,印刷市场执法检查26次,检查场所110家次,立案处罚4件,罚款4000元。

  三是强化监管时效,实现重点监管。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元旦春节、开学季、国庆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对辖区内影院实体书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对印刷企业开展抽查,每两个月上报一次检查情况。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坚持线上线下融合。2023年,我办持续推动行业行政许可事项100%网上办理、公共服务办理事项和跨部门行政协助事项网上办理工作。依托“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加强部门协作,同步获取受理和办理信息,做到“当日提交日受理,全流程跟踪,强时效跟进,做到当月件当月办结

  二是优化收件流程,提高受理专窗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高办理效率。在不改变相关部门规定的准入许可条件和事项的前提下,以场所、设备设施、所需材料等为基本元素,受理专窗工作人员可通过电话或线上虚拟综窗方式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必须具备的许可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

  五、监督制约情况

  2023年,我办对年度办理事项档案进行了整理和归档,对往年的审批文件进行了自查,对审批的合规性、文书的规范化、批后监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存在部分文书格式不统一、个别许可证过期的情况,均已完成涉及企业的信息更新。

  我办涉及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全年零差评,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行政许可改革力度需进一步深化。我办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的跨部门合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存在一定程度的审批系统和制证系统分离的情况,需进一步探索并形成“一件事一次办”,简化涉企办事手续和成本,助力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行政许可办件时限进一步提高。我办承担的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审批等事项,承诺办件时限受勘察场地、法规培训等影响,办件时限仍需进一步提升,网办率、全程网办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跟进。当前,我办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主要以现场检查为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的改革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需要因地制宜创新监管,加强部门沟通,强化联合检查,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手段。

 

单位名称(盖章):杨浦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日期:2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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