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余忾贸易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3-09-07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沪市监杨撤决〔2023〕1002023013号

被许可人:上海余忾贸易有限公司                     

被许可人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0000805446;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橡塑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照明电器、办公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邢飞;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334号7号楼417-6室;

行政许可事项:上海余忾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3月30日准予被许可人设立登记。

现查明,被许可人设立登记文件中《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和《股东决定》为虚假材料,系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

以上事实,有廖昌会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廖昌会在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3月30日作出的准予上海余忾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担任的监事职务。

被许可人应于贰零贰叁年玖月拾贰日(大写)前,携带相关材料至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上海余忾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变更登记。地址:怀德路600号。

被许可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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