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

2021-11-25

各区教育局∶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计划2021 年对本市开展省级  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调查,要求收到通知(见附件) 后,及时将问卷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并进行广泛宣传。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时间

2021  年 11 月19 日 至 12 月19 日 。

二、 调查对象

面向社会公众,如教育工作者、家长、学生等。

三、 调查内容

围绕2021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 四、 具体实施

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将调查二维码采取“飘窗”等形式,

在区政府、区教育局,以及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官网首页进 行公告。公告内容保留到12 月19 日。

五、 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   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让社会广泛 知晓,积极动员教师、学生、家委会成员等参与问卷调查。

2.坚持实事求是。  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

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联系人∶顾薇;联系电话∶ 23116798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19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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