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市渭南路121号房屋李根新等人户送达杨府房征催﹝2021﹞36号《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催告书》的公告

2021-04-30

李根新、李向东、徐勤铮、周继红、李奕:

  本政府于2020年8月20日作出杨府房征补﹝2020﹞50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已于2020年10月21日送达。你户在法定期限内对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补偿决定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政府现催告你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明确的义务,并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殷志明、杨勇                     联系电话:55832093               

联系地址:长岭路115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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