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懂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0-02-26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沪杨市监撤决字[2019]第1002019041号

被许可人:上海懂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许可人基本情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MA1G8LA24Q;

经营范围:网络科技、通讯科技、智能化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数码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安防设备、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的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及咨询,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飞;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和路60号(集中登记地);

行政许可事项:上海懂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2日准予被许可人注销登记。

现查明,上海懂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示期间被提出异议(异议信息因该期间相关系统存在技术问题导致我局无法获悉),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规定,对于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以上事实,有相关书证等证据材料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撤销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2日准予被许可人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被许可人应于贰零贰零年叁月拾伍日(大写)前,携带上海懂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交至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怀德路600号。

被许可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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