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行街道“调解+公证”赋强机制 助力化解彩礼纠纷

2025-04-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我区积极探索建立“调解+公证”赋强机制,在调解双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公证机构依法对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切实提升调解公信力。殷行街道调委会积极倡导和沟通,完成了我区首例街道调委会的“调解+公证”赋强“样板”。
  2025年3月上旬,陈某与徐某因为彩礼纷争向殷行街道调委会寻求帮助。经了解,男方陈某与女方徐某于2023年经人介绍相识,建立了恋爱关系。恋爱的甜蜜让两人对未来满怀憧憬,2024年底,陈某依照徐某家乡习俗向徐某支付18.8万元彩礼,期待二人喜结连理。但随着相处渐多,各种问题接踵而至,双方矛盾不断累积,最终于2025年2月分手。陈某要求徐某归还彩礼,徐某认为彩礼是赠与,拒绝退还,双方各执一词。
  调解员安抚双方情绪后,一方面向徐某阐释彩礼的法律属性,彩礼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应予以返还。另一方面也劝解陈某理解徐某感情受挫,希望给她时间筹集资金,再行返还。经过调解员从法律和情理角度分析劝解,双方达成一致:徐某于调解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归还陈某18.8万元彩礼。
  然而,陈某对于徐某按时归还彩礼还存在顾虑,调解员提出可以通过公证对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并解释了“调解+公证”赋强机制的程序和优势,双方欣然接受。随后,双方准备好相关材料,与调解员一同前往区公证处,公证机构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核,依法出具了公证书。目前,双方已及时履行了调解协议。
  强化调解协议效力保障是做好新时代调解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调解的关键环节。本案中,“柔性”调解与公证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刚性”约束有机结合,让纠纷当事双方在选择调解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时更有“底气”,成功化解了彩礼纠纷,避免了双方进一步的冲突与损失,体现了“调解+公证”赋强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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