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江路街道“三所联动”助力老人房产继承过户
2024-09-14 房子是大多数中国家庭最重要的资产,随着产权人的老去,房产的代际传承也成为极具普遍性的社会问题。近日,控江“三所联动”机制成功帮助辖区一位老人解决了其房产继承问题,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个案例。
【基本案情】
居民李阿姨年过80,近日身体每况愈下,被日常病痛困扰的同时,名下房屋如何妥善处置也成为她的心结。
李阿姨的丈夫老张已于10年前过世,两人育有两子,大儿子大张精神残疾,小儿子小张2年前去世,小张与妻子方某共同育有一女小小张。李阿姨与大张居住在一套两室售后公房内,房产证上有李阿姨、老张、大张、小张4个人的名字。
李阿姨希望将其所有的房产份额赠与其唯一的孙女小小张,并由小小张未来担任大张的监护人,但一直无法联系到小小张,更不知该如何推进房屋处置程序,故前往居委会寻求帮助。
【“三所”行动】
为帮助李阿姨解开心结,居委会向社区法治专员咨询法律意见,并同步向派出所、司法所反映情况。“三所联动”机制一触即动,迅速集结力量托举起李阿姨的所盼所愿。
法治专员亮出律师“专业度”,依托《民法典》出谋划策,指出鉴于李阿姨的配偶与小儿子均已去世且无遗嘱,李阿姨、大张、方某和小小张均有继承份额,大家可先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进行诉讼确认份额。派出所民警上门走访,了解到小张去世后方某带着小小张回老家居住生活,平时来沪较少,逐渐与老人断了联系,又经多方尝试,终于联系到小儿媳方某。调解员则充当“老娘舅”,将李阿姨想法告知对方,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耐心劝导唤醒祖孙亲情。
2024年5月,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李阿姨与方某、小小张坐在一起,开展一场房产继承专项调解会推动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
调解会上法治专员帮双方理清了以下几个关键法律问题:
1、李阿姨可以代为处置大张的房产份额吗?
答:大张是一级精神残疾人,法院确认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李阿姨担任监护人。李阿姨希望把房产整个给到小小张,但法律规定监护人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故而李阿姨只能将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小小张。
2、应选择赠予、买卖还是继承方式实现房产份额变动?
答:赠与、买卖和继承过户的税费不同,建议向税务部门咨询后续税费问题,以合理确定过户方案。
3、房产过户后,如何保障李阿姨的居住权益?
答:建议在房产过户后,以设定居住权的形式保障李阿姨对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实现老有所居,促进家庭和谐。
【最终解决】
经“三所”的工作和调解,李阿姨、方某、小小张都表示愿意接受上述调解方案,以了却老人心愿。目前,李阿姨一家已经拿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后续她们将根据该调解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