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速之客”打破小区安静 城管联合执法“一管到底”
2024-08-14 近年来,随着社区治理工作持续推进,“美丽家园”工程覆盖面不断扩大,老式小区的环境普遍得到大幅改善,居民居住体验得到明显提升。但由于个别居民缺乏法律意识,做出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小区居住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小区里来了“不速之客”,执法队员“闻声而动”
今年三月,长白新村街道执法队通过社区工作室平台接到靖宇东路55弄小区居民投诉,反映小区内4号楼附近有饲养家禽的情况,数量较多,鸡叫声扰民,排泄物污染环境卫生,严重影响小区正常生活。队员随即联系居委到场查看,发现4号楼旁有5只鸡拴绳养在小区公共绿化内,现场鸡屎随地可见。经走访了解得知,这些活禽属于4号楼某租户,队员上门与该租户确认情况,租户表示自己身体不好,饲养是出于食补需求。队员们对其进行了普法宣传,告知本市除农村以外地区不得饲养家禽,并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要求当事人在三日内清除家禽并对饲养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清理。三日后队员再次来到现场,相关行为已整改完毕。
“踪迹”再现,执法队员从严处理
本以为随着案件办结此事就此结束,不想两个月后,执法队再次接到小区居民投诉,反映在相同位置又出现了饲养家禽的情况。队员马上联系居委工作人员到场查看,在小区4号楼旁同一区域的公共绿化内再次发现有4只鸡饲养在此处。据周边居民反映,这些家禽依然属于此前案件当事人所有。队员再次上门找到当事人,依法对其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并责令他限期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七日后队员前往现场复查整改情况,绿化内已无家禽踪影,当事人家中无人应门,但偶有鸡鸣声从家中传出。队员电话联系了当事人,结果其表现出了较大的抵触情绪,声称把鸡养在家中不会影响公共环境,不该受到干涉,并挂断了电话。队员又通过居委联系到房东及当事人的母亲,表示希望他们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予以劝阻,同时,持续通过上门走访及电话沟通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向其解释饲养家禽的行为不仅影响邻居正常生活和休息,还容易引发公共卫生问题。最终劝说成功,当事人对二次饲养的家禽进行了处理。
无主“游荡”,执法队员“一管到底”
事情一波三折。7月下旬,执法队接到反映,同一地址还有鸡的存在。队员们再度联系居委工作人员共同到场查看,现场发现有一只鸡在4号楼附近,呈散养状态。队员猜测系此前案件当事人再次发生饲养家禽,但多次上门与电话联系均无果。随后,队员通过隔壁住户得知该租户已经许久未露面,推测该租户可能已搬离此住处。为了还小区居民一份宁静,经过沟通,先由居委将鸡捕捉入笼,由物业对相关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后再张贴公告认领。据悉,该鸡最终因无人认领由居委按照无主物品进行了处置。至此,困扰小区居民的饲养活禽一事得以解决。
此次事件反映出社区个别居民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知。
长白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依托社区工作室平台,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加大巡查力度,持续畅通与社区居委物业的沟通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理社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治理,确保社区环境整洁有序,切实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
法律小贴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本市农村以外地区,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