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违停引关注 城管执法督促物业速改正

2024-05-27

  近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问题在杨浦区周家嘴路某小区引发关注,居民屡次投诉,原本用于行人通行的楼道、门厅等公共区域,被大量随意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占据,有严重火灾安全隐患。
  以案释法
  接居民投诉后,大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勘查。经调查,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曾多次通过张贴安全警示通知、当面告知等方式劝阻、制止这种违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但是劝阻、制止无效后,物业公司并未报告相关部门。
  执法队员以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未报告相关部门为由进行立案处罚,告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依据《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对该小区物业公司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劝阻、制止无效时,应当向综合行政执法队或者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意识到报告行为属于法定义务后,加强了对居民违规停放行为劝阻、制止的力度。同时,执法队员积极与居委会、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在执法部门的督促下,物业迅速采取行动,一方面合理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清晰明确的标识;另一方面加派工作人员进行引导和管理,确保非机动车能够有序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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