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矛盾引发伤害 “三所联动”高效调处

2024-01-16

  长海解纷
  为深入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长海实践,街道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共同打造“三所联动”矛盾化解机制,着力构建具有长海特色的“1+1+1>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一起邻里矛盾,由于三方及时介入,成功调解,使得剑拔弩张的邻居冰释前嫌,再续邻里亲情。
  晾晒滴水事情虽小 肢体冲突却惹大祸
  甲某和乙某是隔壁邻居,甲某爱干净常常洗晒,每次晾晒前,都要把晒衣杆用清水冲洗。有一次,晒衣杆上的水珠溅到了隔壁乙某家阳台玻璃上和乙某的衣服上。乙某向楼组长反映了情况,甲某听到后走到乙某门口,表示要到乙某家中现场查看滴水情况。乙某不同意,在门口拦住甲某,两人推搡拉扯中,乙某没有站稳,坐倒在地上,右手无法动弹,送医后诊断为骨折。纠纷发生并报警处理后,司法鉴定显示,乙某遭外力作用致外伤性右肩关节脱位伴右肱骨骨折。
  多方参与搭建平台 “情理法”融合解心结
  社区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联系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双方表示均愿意接受调解的情况下,民警联系人民调解员、律师准备开展调解。
  次日,双方按照约定来到司法所调解室,因乙某已91岁高龄,由其女儿作为监护人代为处理,甲某表示同意。协商中,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了分歧。乙某女儿表示母亲年事较高,骨折后的休养恢复不容易,除了医药费用外,需要甲某另外支付护理费用等共计10万元。甲某则表示只愿意承担医疗费及适当营养费,10万价格太高不合理。此时,乙某女儿表示,如果甲某不愿意支付费用,她要求派出所按照故意伤害罪把甲某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甲某顿时害怕得哭了起来,调解陷入僵局。
  见此情景,调解员和民警将双方分别安置到两间调解室,分头做工作。民警及律师劝说乙某女儿,你母亲受到侵权,是可以起诉,但对方不是故意伤害,得饶人处且饶人。看到乙某高龄独居,调解员从邻居情谊角度循循善导,劝说乙某女儿:老母亲和甲某多年邻居,两家原本没有什么过节,何况以前甲某对你家老太太还有不少帮助和关心,老人身体状况多发,隔壁邻居可比你这个女儿大老远赶来要及时多了。乙某听了沉思良久,当即表示需要点时间再考虑一下。另一边,调解员向甲某表示,乙某为母亲争取合理赔付是可以理解的,但也不能提过高要求,并宽慰甲某,不要急躁,会给她一个合理的赔偿金额。
  考虑到赔偿要求的提出应有合理合法依据,民警、调解员和律师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关于残疾赔偿金的内容,根据乙某的受伤程度,还够不到十级伤残。即使按照十级伤残赔付计算,医疗费、护理费,物损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伤残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总共合计42000多。有了这个参考标准,三所联动调解的基础就基本确定了。
  再次召集双方坐下后,律师就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规定和相关损害赔偿标准做了详细的解释,并就此案进行了法律分析,双方听后表示认可。甲某愿意赔偿46000元,并向乙某真挚道歉,乙某女儿表示同意。随后,在民警、调解员、律师协调下,双方签下调解协议书并执行完毕。
  打通壁垒同向发力 关口前移法治保障
  在基层,矛盾纠纷如果不及时化解,原本很小的事情可能升级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案件。“三所联动”机制破除部门壁垒,整合专业资源,搭建调解平台,打通为民通道,从被动兜底走向前端预防,是长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谱写治理新篇章的实践。自2023年11月21日工作室签约挂牌以来,“三所联动”参与化解治安委托类纠纷286件,化解率达到100%,有效推动矛盾依法、高效、就地化解,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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